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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4月1日实施!新版《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》发布

更新日期: 2025年12月10日 来源: 数字水泥网 【字体:
摘要:新颁布的通则和细则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,原通则及相应细则同时废止。其中包括新版的《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》。

日前,市场监管总局《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24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公告》称,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进一步强化高风险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等规定,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》及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等24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,现予公告。新颁布的通则和细则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,原通则及相应细则同时废止。其中包括新版的《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“实施细则”)。

实施细则具体变动如下:

1.通用水泥:新增“石膏矿渣水泥"(JC/T2745-2023)。

2.特种水泥:新增8类,包括快速施工用海工硫铝酸盐水泥(GB/T39712-2020)、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(GB/T42531-2023)、快硬高铁硫铝酸盐水泥(JC/T 933-2019)、白色硫铝酸盐水泥(JC/T2601-2021)等。

3、通用水泥中“钢渣硅酸盐水泥”更名为“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”(GB/T 13590-2022)。

4、特种水泥按“产品标准”划分为30个规格,明确“每个产品标准对应1个规格",企业需按规格单独申请。

实施细则第七条产业政策的要求中明确,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。

实施细则如下:

202512101146431475.pdf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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